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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超薄智慧變頻電磁爐旋風式風道設計散熱強(YS-513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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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頂級一片式微晶面板,超強耐用抗衝擊

●超薄機身外觀設計,質感

●智能觸控大界面,操作超簡單

●旋風式風道,散熱性佳




【元山】超薄智慧變頻電磁爐旋風式風道設計散熱強(YS-513IC)

1入NT$1490原價$2990含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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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說明

品名:【17life元山】超薄智慧變頻電磁爐 (YS-513IC)

額定電壓:110V

額定頻率:60Hz

消耗功率:1300W

國際條碼:4719857643310

外箱尺寸:415×322×78 (mm)

產品尺寸:365×290×38 (mm)

淨重:2.7KG

產地:中國

R:3680309

※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會略有不同,以實際商品顏色為準



商品訊息簡述: 平均每入最低只要1,400元起(含運)即可享有【元山】超薄智慧變頻電磁爐旋風式風道設計散熱強(YS-513IC)1入/2入。

商品網址:

元山-超薄智慧變頻電磁爐旋風式風道設計散熱強(YS-513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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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1997年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的創始會員國之一,沒想到2007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與越南、印尼、菲律賓同等級;到2011年又被降等為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等國相同,洗錢防制的績效每況愈下。在2018年台灣若沒通過APG的第三次評鑑,將被列為「不合作國家」;因此行政院設置行動辦公室,因應相關評鑑,將貫徹去年12月28日修正通過的「洗錢防制法」,提高台灣洗錢防制規範至國際水準。



去年12月28日通過的「洗錢防制法」修正案,預計本(6)月28日上路,包括擴大沒收不法利得;銀行業必須設置洗錢防制專責單位;另將洗錢防制的網加大,增加銀樓、會計師、律師、地政士等非金融業者負洗錢通報義務;並針對高風險政治人物及其親屬、親信的資金流向納入管制等。法務部乃在5月1日預告「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草案,接受各方提供草案修正意見,截止日為6月3日。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草案,可說是一個洗錢防制的大網,不但將國內、國際及國際組織的政治重要人物(PEPs)一網打盡,甚至包含國內政治重要人物的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也網羅在內。換言之,這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大網,也顯示政府對洗錢防制的決心與魄力,然而,網子雖大若仍有破洞,也無濟於事。

首先讓我們來檢視這張大網是否已經把高風險的政治重要人物全部放進網裡?草案第二至四條是這個大網的構成主體,定義國內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國外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第六條定義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的家庭成員範圍,第七條則定義與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有密切關係之人的範圍。並且在第五條明定,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離職後,仍應以風險為基礎評估其影響力。從第二至第七條環環相扣、結構嚴謹;換言之,從大架構來看,跡近無懈可擊;那問題出在哪裡?有道是:「魔鬼藏在細節裡」。

草案第二條前17款所列管的政治人物包括正副總統、總統府與國安會正副秘書長、國安局正副局長、五院正副院長及正副秘書長,中研院正副院長、立委、考委、監委、部會正副首長、政務委員、行政院所轄獨立機關委員、大法官、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懲會委員長、檢察總長、縣市正副首長、縣市議長、駐外大使及常任代表、中將以上將官、國營事業相當於13職等董事長及總經理及各級民意機關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為避免遺漏,還加了第18款,擔任前17款以外職務,對於與重大公共事務之推動、執行,或鉅額公有財產、國家資源之業務有核定權限,經法務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人員。

對台灣社會生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縣市議員雖然多數都德孚眾望,但也有黑道漂白,甚至與黑道尚未完全切除關係者,這些人物正是洗錢防制所需特別監管的高風險人士,但法務部的草案,對於縣市議會只納入議長,對立法院則正副院長及所有委員全部納入,有關洗錢防制風險如此「重中央,輕地方」,實在有所不當。

此外,政治重要人物未必一定是政治人物,學術機構中研院正副院長都已被法務部納入草案,與政治人物洗錢相關的特定機構負責人也應納入。例如,當年檢方追查吳淑珍炒股案,任職證交所董事長的陳冲配合檢方,提供相關資料。因此,諸如證交所董事長、總經理,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總經理,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董事長、總經理等都應在認定標準中明確列入。

我們倒是認為草案第七條與政治重要人物有密切關係之人的範圍有些似乎太大了,未來執行上會有困難。例如,政治重要人物所屬人民團體或工會之負責人,有關人民團體部份似宜對範圍作限縮規範,若某立委原本就是某個國際扶輪社的社員,社長任期僅一年,需每年輪流成為列管範圍內之人,實與原旨相悖。

最後,草案第六條有關家庭成員部分,很多人覺得大快人心的「小三條款」(「相當配偶之同居伴侶」),實務上窒礙難行。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如何得知客戶是否有小三?政治重要人物更不可能坦誠以告。法務部立意雖好,除非由法務部建置「政治重要人物小三資料庫」,讓金融機構查詢該資料庫後,對於「相當配偶之同居伴侶」就算是已完成應有之KYC/CDD,而且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只限在資料庫範圍內盡此範圍之通報義務。有趣的是,誰去給貓兒掛鈴鐺?

綜言之,法務部這個大網結構嚴密,值得肯定;但其中有疏漏之處,也有窒礙難行之處;建議法務部在提報立法院備查前先自行修正,要在洗錢防制上沒有漏網之魚,先要避免拋出一張漏魚之網。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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